1月活动积分统计时间:2026年1月1日0点----2026年1月31日23:59。奖励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2月7日23:59。
召唤师在英雄联盟指定的渠道和活动中发生的有效消费行为,即可获得活动积分,具体积分获取统计范围:
每消费英雄联盟100点券或等值金额,即可获得1活动积分。
i. 英雄联盟客户端内,使用点券购买的道具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商城购买的道具参加夺宝活动获得的道具等。
ii. 英雄联盟客户端内,使用Q币或微信支付购买的道具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商城内使用微信支付购买的道具,参加幸运之门等活动使用微信支付购买的道具等。
iii. 英雄联盟官方活动,掌上英雄联盟与腾讯游戏道聚城APP及PC页面,使用点券、Q币或微信支付购买的英雄联盟道具或服务,包括赠送产生的支付购买行为。
iv. 英雄联盟客户端内,通过圣堂皮肤系统使用点券获得代币,通过云顶之弈召唤商店使用点券获得云石,将有更长结算周期,预计将于消费次日12时之前更新,请召唤师注意。
v.英雄联盟客户端内,于通行证界面购买通行证等级,该消费行为将有更长结算周期,预计将于消费次日12时之前更新,请召唤师注意。
vi. 英雄联盟客户端内,于藏品、藏馆和对局开始前购买皮肤,该消费行为将有更长结算周期,预计将于消费次日12时之前更新,请召唤师注意。
vii. 发生在抖音、斗鱼、虎牙直播平台的道具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圣堂花火。
所有赠送产生的支付购买行为,相应的积分将发送至送出账号名下(实际消费账号),不会发送至受赠账号。
该活动所有召唤师账号仅可参与一次,单个账号在所有大区将累计同一总积分。(QQ号与微信号将作为单独账号分别进行统计)
除特别说明的积分外,其他积分预计将于2个小时内更新到页面统计中,请召唤师耐心等待。因存在统计延迟,建议召唤师尽量避免于截止时间前消费或领取奖励。
以下方式及区服将不累计积分:
i. 在全部渠道以任何方式充值点券不累计(消耗已购买点券会累计)。
ii. 购买非虚拟道具或服务,如英雄联盟周边商城等。
iii. 在微信及手机QQ中,腾讯充值页面下英雄联盟专区购买的道具。
iv. 在微商店购买解锁的道具。
本活动不包含峡谷之巅,体验服,比赛服等特殊大区。
积分用途:
召唤师累计到特定数量的积分后,可到活动页内领取对应积分所展示的英雄联盟道具奖励,包括限定头像、皮肤、臻彩和专属珍藏编号。
自选奖池道具选择领取后,将无法更换道具,且无法更换领取大区,请召唤师谨慎选择奖励内容与大区。
臻彩需要配合拥有原皮肤方可使用,请召唤师谨慎选择。
召唤师在该活动中领取的活动专属珍藏编号可前往编号臻藏馆活动使用,不会影响当前已有珍藏编号,具体使用规则详见编号臻藏馆活动。